为了提高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结项率和优秀率,针对前段时间成果鉴定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鉴定结项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在申请鉴定结项时,要认真学习全国社科办颁发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与所在单位科研(社科)处的联系,把握鉴定结项的具体要求,了解经费结算的规定和纪律。
二、鉴定结项材料由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打印稿、成果简介等组成。制作鉴定结项审批书,要注意选择鉴定结项审批书的不同类型。用计算机填写时不要随意变动审批书中各栏目的上下位置,如加页则加整页。填写经费决算表时,必须附上由财务部门打印并加盖公章的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账目(可加整页)。审批书可用A4纸双面复印后胶装,或用A3纸双面复印对折订装。
成果打印稿用A4纸双面复印后胶装或线装,封面和书脊上需印上成果名称。因成果鉴定实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不要在所提交的成果中注明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若以系列论文申请结项,在把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社科)处对照、核实所载刊物后,再在复印件上隐去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相关信息。
成果简介要按照《鉴定结项审批书》中“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撰写,但不要填写在审批书中,作为活页需另外排版制作。排版制作时要在文头加上项目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编号)——最终成果简介,文尾仍按审批书中的提示填写。篇幅不超过4个版面,可用16开纸双面印制订装,如用一张A3纸对折(对折处置左)双面印制,用纸要作适当裁剪,以便夹在审批书中与审批书保持一致。
三、在申请鉴定结项时,需报送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6份成果打印稿、3份成果简介。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要用一个纸制档案袋装好,袋子的正面要贴上结项审批书的封面复印件。材料制好后要及时报所在单位科研(社科)处把关。我办在受理鉴定结项材料1周内组织鉴定,2个月内督促专家鉴定完毕,3个月内将鉴定结项材料综合整理后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