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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8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中的选题(附件3)进行申报,选题即课题题目,不得修改,否则不予立项。

三、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 4 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 2 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 2 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今年年底前按要求推出阶段性成果,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校限报3

六、申报要求

1.系统申报截至时间224前。课题申报请搜索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j1.ping2000.com)(建议谷歌浏览器)。进入系统注册(已注册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通知社科处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申报。

2. 课题申请人请认真参阅“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附件2),单位意见表请上传已盖好章的学校意见表(附件5)。

3.课题是限额申报,请申报人于225前将评审书及活页(附件1)打印一式三份连同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社科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4.专家推荐的课题及修改意见,社科处会通知到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29再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提交,并于31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含活页,只需评审书(单位意见表彩打和评审书一起装订)A3双面中缝装订打印一式二份,评审书封面课题主持人需加本人签字。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5258994

联系邮箱:1430893250@qq.com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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