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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9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日前,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验收的通知》(湘教通[2011]320号),决定对2008年立项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完成情况。

2、建设期内基地科学研究工作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实质性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包括:新增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高水平专著,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等。

3、基地条件建设取得的成效。

4、基地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包括:高层次、高水平科研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基地人员素质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对本科生、研究生培养的支撑作用等。

5、基地的管理运行机制,包括基地的组织结构与管理模式、国际国内学术合作与交流,学校提供的经费、条件和政策支持。

二、验收时间与方式

1、基地验收由教育厅组织,学校负责实施。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时间安排在7月-9月之间进行。

2、验收组由5-7位本领域专家组成,组长由同行知名专家担任。

三、验收程序

1、基地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见附件1),向人文社科处提出验收申请。

2、有关高校提出验收工作计划和专家组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3、验收分为基地负责人汇报、实地检查、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4个步骤进行。基地负责人汇报除包括验收内容所指5个方面外,还应包括基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下一步发展思路,时间为30分钟左右。专家实地检查、质询完毕后,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议表》(见附件2),并集体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意见表》(见附件3)。

4、验收会后请学校管理部门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专家验收评议表和验收意见表一并报省教育厅。验收申请书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联系人:郑咏梅

联系电话:85258423

人文社科处

2011年6月29日

附件1:《关于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验收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议表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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