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高项目质量、培育精品成果、擦亮“湘”字品牌、建强社科湘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有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聚焦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为鼓励申报人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大类,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申报人应根据《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并须填写选题序号;也可参考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选题,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申报自选课题。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涉及学科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涉及以下学科: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教育学、艺术学、体育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管理学等。
项目申请书学科分类的填写,须从以上一级学科中选择(不要填写到二级学科)。语言学分中国语言和外国语言研究方向,艺术学分美术类、音乐及其他类研究方向,在填写学科类别时,须加括号具体注明,如“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艺术学(美术类)”“艺术学(音乐及其他类)”。
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四、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设“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冷门绝学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西部项目、外语科研联合项目等11个类别。
申报要求详见《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
“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面向省内本科院校、省委党校和省社科院等社科研究机构申报。申请人及所在学院应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对申报课题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择优上报。须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和单位推荐。请各学院进行摸底,于10月10日前由各学院科研办将意向申报人员及课题名称报社科处。
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主要引导青年社科学者深入研究和阐释我省悠久的历史文化、厚重的革命文化和活跃的现代文化,通过开展项目研究等一系列举措,培育一批传承湖湘文化的青年人才。选题范围为综合性选题中的湖湘文化传承发展研究部分。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兼及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论文完成时间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属于各级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和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成果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冷门绝学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关注度低、成果产出难、研究群体小的冷门学科和文化价值独特、学术门槛很高、研究难度极大、研究群体很小甚至面临后继无人的濒危学科。
西部项目:资助我省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湘西、怀化、邵阳、永州、娄底等5个市州的本科院校科研人员(申报时无需注明“西部项目”字样)。
基地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凸显主攻方向和学术特色的课题研究,每个省社科研究基地限申报1个。基地项目申请人须由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会同基地成员,共同推选符合申报资质、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基地成员申报,所报项目应紧扣基地主攻方向,具有鲜明的基地研究特色。为免出现资质不合格问题,请各基地于10月10日前确定被推荐人名单,由各学院科研办报社科处复核。
奖励项目:资助我省符合相关激励政策条件的社科研究人才及成果。申报该类项目,申报人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按时完成且鉴定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2)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数较2023年保持稳定增长且排名全省前10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
外语联合项目:省社科规划办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外语科研联合项目,按照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单独进行评审。申报时按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必注明申报该项目,立项资助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直接拨付项目所在单位。
五、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工作关系须在本校(兼职人员除外)。
申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须具有正高职称(获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和社科成果奖励的可放宽为副高职称),长期从事与选题相关领域的研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84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
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申报青年项目,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因出国学习、挂职锻炼、支边支教、重大疾病、生育子女等特殊情况,在2022-2023年未申报青年项目的,经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37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以兼职人员身份通过所兼职单位申报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需提供与学校签订的《兼职工作合同》),承诺信誉保证、承担项目管理职责。
六、申报限定
为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
2.在研的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其它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本年度“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类别的省社科基金项目。
3.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4年9月修订版,以下简称《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5.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7.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七、资助额度和经费预算
“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资助额度为10—15万元。
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资助额度:待定。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4万元。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冷门绝学项目、西部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
外语联合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
《申报书》“四、经费概算”中“直接费用”科目1-8项的合计金额=资助金额-间接经费金额;间接费用金额不能为0,最高不超过资助总金额的50%填报。
八、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相关申报表及汇总表。申报人须如实、规范填写相关数据,确保申报资格有效,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黑名单。
2.申报材料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
3.申报书和活页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申报书中的项目申报人、课题组成员签名均请手写,严禁代签、笔迹雷同等情况。
5.各类项目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均请按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各学院科研办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机关、理工科学院申报人员可直接交申报材料至社科处。
电子文档请各学院建立以“**学院+2024年省社科基金申报”命名的总文件夹,内含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和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含PDF版申报书、WORD版活页)。汇总表及申请书、活页电子版要求在报送纸质材料之前发送至邮箱42670629@qq.com。
6.各类项目的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提供纸质材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2024年9月修订版)》(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5份、《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一式6份。无需网上提交。
申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和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附纸质材料: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和申报单位推荐意见各2份(见附件4)。
(2)后期资助项目
须提交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6份,申报成果5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须另外报送5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2份成果查重报告;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1份修改说明;电子光盘一式2份,须包含申报书、申报信息汇总表、书稿、成果概要、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修改说明、相关附件材料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需注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3)冷门绝学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系统申报+纸质申报)
须在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k.rednet.cn )。系统开放前,请先下载本通知中《申请书》和《活页》做好课题论证。
网上申报起止时间:10月16日8:00—10月23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请留意网站信息和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系统使用说明。除进行线上申报外,还须提供2份纸质版《申报书》(见附件2)和《活页》(见附件3)。纸质版与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注】冷门绝学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申报书》《活页》须以申报系统中下载的《申请书》《活页》版本为准。从系统下载《申报书》《活页》模板,并按照模板要求,直接在模板内填写后上传。
申请重点项目、基地项目和奖励项目,原则上应从综合性选题或各学科选题中(见附件1-1)中确定选题,并在《申报书》封面左上角注明在综合性选题或各学科选题中的选题序号。
九、申报时间
“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因学校须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请申请人于10月21日上午12:00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项目请于10月24日上午12:00前提交申报材料至社科处(一办711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十、其他事项
1.文科学院申报人员10月12日前填写附件6《查重表》向所在单位科研办备案,并提交课题组成员名单以便进行人员查重;其他单位申报人员于10月12日前《查重表》直接联系社科处项目科联系人进行备案及提交课题组成员名单。查重结果于10月16日前反馈。非以上形式的申报材料,社科处将不予受理。
2.申报人所在学院应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申报人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数据;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工作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资格有效,申报材料真实、规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名单。
3.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性和纪律严肃性,严禁申报单位或个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以任何形式打听评审情况、走访评审专家,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等。凡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85258423
邮箱:42670629@qq.com
社科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