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号)等精神,按照《bat365在线唯一官网登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长理工大人〔2023〕49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年度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职称评审、转评
1.2024年11月4日前,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对岗申报。所有申报者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结合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申报。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和成果必须与所申报的职称相对应。
(2)申报基本条件中要求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业绩等均应是任现职以来新增取得(现任职称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以后的有效),且在此前申报晋升现职称时未使用。其中,已有职称的境外引进人才通过绿色通道首次申报高级职称时,要求的业绩应是任现职以来新增取得,无职称的人员为近5年内新增取得;境外引进人才通过绿色通道再次申报同层级高级职称时,要求的业绩应是再次申报时近5年内新增取得;博士后科研人员出站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要求的业绩应是自博士后进站之日后新增取得。申报转评的业绩应是任前一层级职称以后新增取得,无前一层级职称者参照正常申报参评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学位、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材料见附件1。
2.2024年11月4日前,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并将《公示表》和《代表性成果材料》报学院和教务处、研究生院、 科技处、社科处、学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
3.2024年11月5日前,申报人员向院党政办(能源大楼1栋408室)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有关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447057977@qq.com。2024年11月8号前完成参评人员互审。
4.2024年11月10日前,学院成立由单位负责人、同行专家、普通教师代表组成的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小组(不少于5人,同行专家、普通教师代表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如涉及与申报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推荐小组于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学院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审核、形式审查、参评资格和业绩条件初审及评议推荐等工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其公示材料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2024年11月11日前,学院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一次性报送至人事处师资队伍建设科(一办302),有关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cslgsz@csust.edu.cn。
6.2024年11月15日前,学校职改办进行形式审查和参评资格复核,对参评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将及时反馈整改意见,要求于11月15日前一次性补齐补正,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参评。
7.2024年11月17日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调入认定高级职称人员除外)完成网上申报。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有关工作安排,本年度各层级职称、申报各环节均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即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申报途径如下: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 网 上 服 务 大 厅 ( 个 人 网 厅 界 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 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 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 后登录,选择“人 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 (见附件)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8.2024年11月22日前,学校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参评高级职称人员公示材料。
9.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学科推荐、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和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参评高级职称的人员均需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高级职称调入认定
新引进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在引进时其高级职称未得到学校确认、需进校后根据新增业绩成果情况重新提交相应评委会认 定的,对照相应层级职称要求同步提交申报材料。相关申报材料 见附件 2。
三、中初级职称评审、转评和初次认定
1.中初级职称申报、初审、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与高级职称同步进行。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3。申报初次认定中初级职称所需高校教师资格证在认定工作前取得的有效,已经参加了岗前培训考试且申报了2024年度秋季批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可暂不提供;申报评审、转评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时效要求与申报高级职称的要求相同。
2.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中初级职称评审、转评和初次认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学校建设发展需要,经研究,2024年度不设教学为主型教授和副教授晋升职数,在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中,将进一步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育人为本”,加强对教师教书育人业绩贡献的评价。其他类型和层级职称晋升职数将根据本年度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规模和空岗情况,按照通过率控制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公布。
2.根据当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经研究,2024年度不设特聘高级职称晋升职数。
3.根据《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 号)等精神,为进一步畅通博士后人才职称申报通道,经学校研究,自2024年度起,博士后经考核合格出站引进至bat365官网,在进校后 2 年内首次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不受公共服务条件限制。
4.按照有关规定,自2024年度起申报参评高、中级职称者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但博士后经考核合格出站申报参评副高级职称、境外引进人才直接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申报转评同层级职称、申报初次认定中级职称者不受此限制。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对聘用岗位工作的支撑度,鼓励现聘任职称系列与聘用岗位所对应职称系列不一致者,转评为聘用岗位所对应的系列职称。按照有关规定,自2024年度起跨系列转岗的,需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并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评同级职称。职称转评的程序、条件等有关要求与正常申报参评的相同,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资历连续计算,其业绩材料的有效期限为任前一层级职称以后取得,无前一层级职称者参照正常申报参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1.诚信申报参评。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 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恶意诋毁 竞争对手、干扰正常推荐和评审程序、影响公平公正。申报人员 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实、准确、有效,并在有关申报材料“个人承诺”栏内手写签字确认。
2.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机制。所有申报参评材料长期保存, 作为人事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何时,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 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评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 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职称 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 3 年。 经查实,申报人确有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干扰正常推荐和评审程 序、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 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麦老师 联系方式:85258445
附件: 1.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适用申报评审或转评高级职称)
2.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适用调入认定高级职称)
3.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附件1: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适用申报评审或转评高级职称).zip】
附件【附件2: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适用调入认定高级职称).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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