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及各部门:
根据学校对公共楼栋及校园管理的要求,为了保证校园环境整洁舒适,给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门)配合:
1、各学院(部门)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办公、学习科研场所清理出的物品,屯放在楼栋走廊、大厅等公共区域的一律视为废品,请各学院(部门)提前收拾清理,否则物业中心将随时清除。
2、所有施工必须先到物业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进入楼栋和校园施工。请相关单位督促施工队伍办理手续。
3、各学院的实验室垃圾及各部门(学院)因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由学院(部门)自行处理或由学院(部门)出资请物业中心清除。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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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