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莉,女,汉族,1972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社会兼职:湖南省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湖南省犯罪学研究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长沙市仲裁委仲裁员。
从教以来先后讲授《刑事诉讼法》《证据法》《模拟法庭》《社会调查实务》等课程,曾获2018年度bat365在线唯一官网登录教学奉献奖。
主要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以及少年司法制度、检察理论。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5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